婚前房产离婚分割需根据房产登记情况、资金来源及婚姻期间贡献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个人财产原则
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且资金来源独立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时,原则上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共同财产,按50%比例分割。
共同还贷补偿
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非产权方可要求返还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利息及增值)。
父母出资加名
若婚前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赠与,属个人财产。
若婚后加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需综合婚姻时间、贡献等因素判决。
婚前财产协议
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分割方式,协议优先于法律判决。
协商优先 :双方可就房产归属、补偿金额等达成一致,避免诉讼。
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时,法院可能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或抚养子女方,并要求补偿。
共同还贷的补偿范围包括实际支付的房款及因还贷产生的利息。
未还清贷款的房产通常归登记方,剩余贷款由取得房产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