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常规供暖时间为 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具体安排如下:
法定供热期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供热期固定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这是政府规定的标准时间范围。
提前供暖政策
若遇极端低温天气,市人民政府可决定提前供热。例如,2022-2023年度因气温骤降,供热期从11月1日延长至3月25日。
停暖时间
按规定,供热期于次年3月15日结束,但若需延期停暖,需经气象会商并报市政府批准。
其他说明
2025年具体时间尚未公布,建议关注天津市供热办或热力公司官方通知。
供热期间,热力公司实行24小时服务,遇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咨询。
总结 :天津以11月15日为常规起始日,极端低温可能提前供热,3月15日为法定结束日,具体以当年政府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