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是该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归属
桂林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的地级市,地处湘桂走廊南端,是广西省域副中心城市。
地理位置
北部及东北部与湖南省交界,东南部与贺州市、梧州市、来宾市接壤,南部与柳州市毗邻,西部及西南部与柳州市相连。
地势以西部、北部及东南部高,中部低,属喀斯特地貌区,拥有“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独特风貌。
历史沿革
秦代设桂林郡,因盛产玉桂得名,后历经郡、州、府等行政区划变迁,明洪武五年(1372年)始设桂林府,成为今桂林定名之始。
清代时,桂林为广西省会,是广西最古老的城市之一。
交通枢纽
桂林是连接湘、桂、黔、粤四省区及西南、中南、华南地区的铁路、公路交通枢纽,拥有直达南宁、长沙、武汉等省会城市的动车,以及桂柳、桂梧高速公路。
气候与旅游
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夏长冬短,四季分明。以喀斯特地貌和漓江风光闻名,被誉为“山水甲天下”,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创新发展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