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经济一体化,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经济实力,增强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并最终实现政治一体化。
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y,简称EC,后发展为欧洲联盟的一部分)成立于1957年,其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 经济一体化:战后,欧洲各国普遍面临着经济重建的艰巨任务。为了克服经济困难,增强市场竞争力,减少战争的可能性,欧洲各国开始寻求通过经济合作来实现共同繁荣。欧共体的成立旨在通过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等方式,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实现资源、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从而促进成员国经济的快速增长。
2. 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欧洲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但分布不均。欧共体通过整合这些资源,实现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经济效率。
3. 政治稳定与和平:二战给欧洲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各国意识到通过经济合作可以减少冲突,维护地区和平。欧共体为成员国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平台,通过合作解决争端,避免了因经济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新一轮战争。
4. 提高国际竞争力:随着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的崛起,欧洲意识到必须通过联合来提高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欧共体的成立使欧洲成为一个强大的经济体,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发挥更大的作用。
5. 社会与文化的融合:欧共体的成立不仅促进了经济一体化,还促进了成员国之间的人员交流、文化和语言的融合,加深了欧洲各国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
1. 欧共体的成立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开始,其发展历程包括了从最初的六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到今天的27个成员国。
2. 欧共体的成立对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推动了全球化进程,并对其他地区的区域一体化产生了示范效应。
3. 欧共体的发展经历了多次机构改革和职能扩张,最终演变为今天的欧洲联盟,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