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县是中国行政区划中的一种特殊县级行政单位,其核心特征为直接由省级行政区领导和管理,与地级行政区享有同等权限。具体说明如下:
定义与地位
直辖县属于县级行政区,但独立于地级行政区之外单独建制,由所在省或自治区直接领导,与地级市同属一级行政单位。例如河南济源、湖北神龙架、海南定安等均为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
与普通县级市的区别
省直管县 :仍由地级市代管,但享有财政自主权等特殊管理权限。 - 省直辖县 :无地级市代管,与地级市行政地位相同,由省级政府直接管理。
历史与现状
宋代曾设立“三泉县”为中央直辖县,属陕西宁强县阳平关镇,但属特例。 - 当前全国仅有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且无中央直辖县,所有县级市均属于省辖县(市)。
管理权限
直辖县在政治、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与地级市享有同等权限,例如财政预算、行政审批等。
总结 :直辖县是省级行政区直接管理的特殊县级单位,与地级市同权,但需注意其与省直管县的行政层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