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三个主要目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公正地分享遗传资源的利用所带来的利益。
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全称: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是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的一项国际条约。该公约旨在保护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并公平公正地分享遗传资源的利用所带来的利益。公约有三个主要目标,这些目标也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核心内容。
1.保护生物多样性:这个目标涉及到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包括物种、生态系统和遗传多样性。这包括采取行动防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保护濒危物种,以及维护和恢复生态系统。
2.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这个目标鼓励可持续地利用生物多样性,以便满足当前的需要,同时不损害未来世代满足他们需要的能力。这包括在农业、渔业、林业和其他领域实现可持续发展。
3.公平公正地分享遗传资源的利用所带来的利益:这个目标要求公平公正地分享遗传资源的利用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利益。这包括对遗传资源的获取和使用进行适当的控制和管理,以及确保遗传资源的开发者和使用者与资源的提供者之间进行公平的利益分配。
1.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全球最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议之一,目前已有196个国家和欧盟成为其缔约方。
2.为实现这三个主要目标,生物多样性公约制定了一系列的行动计划和战略,包括全球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和20个生物多样性目标(也称为"AichiBiodiversityTargets")。
3.除了这三个主要目标,生物多样性公约还关注其他一些重要的问题,包括生物技术的安全使用、生物多样性的经济价值、以及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之间的关系等。
总的来说,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三个主要目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公正地分享遗传资源的利用所带来的利益。这些目标不仅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核心,也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