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产权证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核心步骤:
确认安置房资质 :需确保开发商具备“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完成房屋验收 :需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申请初始登记
材料:安置协议、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证明、查档证明。
办理: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办理转移登记
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完税证明(契税、增值税等)、权属变更申请表。
办理:在房产交易大厅提交材料,缴纳税费后完成过户登记。
基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拆迁安置协议、安置单位资质证明、被拆迁人身份证明。
附加材料 :
若涉及面积差价:购房发票、实测图;
若为法拍房: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若土地为划拨性质:土地出让金缴纳证明。
税费缴纳 :契税、增值税等需根据房屋性质和面积计算,具体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
时间要求 :不同地区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特殊情况处理 :法拍房需先补办初始登记并满足年限要求(如经济适用房需满5年)。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需完成房产变更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联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