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交房租的处理需分阶段进行,优先通过协商、法律途径解决,严格禁止私力救济。具体方法如下:
主动沟通
首先尝试与租客协商,了解欠租原因,可允许其延期支付并支付违约金(如利息)。建议通过书面催告函明确欠租金额、支付期限及逾期后果。
第三方调解
若协商无果,可邀请居委会、派出所或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避免矛盾激化。
起诉前准备
收集证据: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催告函及送达凭证。
提交申请: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适用于金额明确、无其他纠纷的情况),或直接起诉追讨租金、违约金及占用费。
法院判决与执行
起诉后,法院可裁定租客支付欠款,若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解除合同:累计欠租3个月且经催告15天未付,可单方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书面通知。
禁止断水断电、换锁或强行清退 :此类行为可能构成侵权,需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物品处理 :若租客滞留,可公证提存贵重物品并申请法院排除妨害,不可自行处置。
解除合同后可索赔闲置期租金,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合理期限(通常为15天),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