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琦离开辽宁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四点,涵盖经济利益、合同争议、健康考量及个人发展需求:
经济与合同纠纷
辽宁队最初提出4年1400万合同,但要求周琦贷款购房,而周琦希望全款支付100万,双方陷入僵持。
四川队最终开出600万高薪合同,周琦选择加盟,辽宁体育局反对其代表辽宁参赛。
辽宁队的经济与战略考量
签约周琦需支付高额薪资、代言费及医疗保障,同时需为未来续约支付额外筹码,辽宁队因财务压力选择放弃。
周琦与广东队存在优先续约权,辽宁队难以平衡合同吸引力与战略布局。
健康隐患与球队稳定性
周琦长期存在腰间盘问题,频繁伤病影响比赛表现,辽宁队担心其健康状况会削弱球队竞争力。
新疆队因财力充足,更愿意承担周琦的薪资与健康风险。
个人发展与挑战需求
周琦希望接触更高水平比赛、更优秀队友,四川队提供的合同与资源更符合其职业规划。
辽宁队后期未主动联系周琦,导致其通过经纪人直接签约四川。
综上,周琦的离开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包含个人利益权衡,也反映球队管理层决策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