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原因与纳税身份、政策限制及经营策略相关,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纳税人身份限制
小规模纳税人酒店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酒店具备开票资格。根据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如月收入未达10万元/季30万元的酒店)仅能开具普通发票。
政策与业务范围限制
餐饮业整体被纳入营改增政策调整范围,原则上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住宿、会议、培训等特定服务除外。
部分酒店因政府机关等特殊客户群体无法认证专用发票,可能选择仅提供普通发票以避免滞留票风险。
成本与操作便利性考量
小规模纳税人酒店开具专票需前往国税局服务厅办理,流程繁琐且成本较高(如人工、时间成本),部分酒店为节省开支选择不开具。
经营策略与资质问题
部分酒店因未及时完成税务登记、账务记录或缴纳税款,导致无法满足开票条件。
酒店可能主动限制专票开具,例如将住宿费分摊至个人以规避开票义务。
建议 :若需开具专票,建议直接联系酒店确认纳税人身份及开票流程,或向税务机关核实具体要求。酒店拒开发票可能涉及违法,可向税务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