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过度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过度养老金=过度养老金计发基数×过度缴费年限×过渡系数。其中,过度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等因素确定;过度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前的累计缴费年限;过渡系数一般为1.2%。
下面通过一个例子来具体解释这个公式。
假设某参保人员小王在2020年退休,他在2014年10月1日前的累计缴费年限为20年,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历年缴费工资指数为1。那么,他的过度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00元×1×20=120000元,过度缴费年限为20年,过渡系数为1.2%。所以,他的过度养老金为120000元×20年×1.2%=2880元。
1.过度养老金是江苏省为了保证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平稳过渡而设立的一种养老金。
2.过度养老金的计算需要根据参保人员的个人具体情况,包括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历年缴费工资指数、过度缴费年限等因素。
3.过度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一起构成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
通过上述计算,我们可以看出,过度养老金是根据参保人员的个人具体情况来计算的,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待遇的平稳过渡,保护参保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