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主要征收以下税种,纳税人需根据自身身份和收入类型依法申报:
适用对象 :企业(法团)和个人(非法团)在香港产生的利润。
税率结构 :
首200万港币利润:8.25%
超过200万港币部分:16.5%(法团)或15%(非法团)。
特殊说明 :资产转让利润(如房产)通常需缴税,但个人自用房产转让可免税。
适用对象 :在香港任职、受雇或提供服务的个人。
税率结构 :
标准税率:2%-17%(累进制)
2024年起新实施的“两级制”:首500万应税收入按15%税率,超部分按16%。
免税额 :132,000港币(年收入)。
适用对象 :拥有香港物业并出租的业主。
税率 :租金收入的80%按15%征收。
关税和消费税 :香港自由贸易港对大部分进口商品免税,但酒类、烟草、汽车等需缴纳关税或增值税。
申报时间 :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需在5-6月完成。
缴纳方式 :可通过网上申报(如“税务易”系统)、银行自动转账等便捷渠道。
注意事项 :香港采用属地征税原则,仅对源自香港的收入缴税;非居民若在香港工作或居住超过60天,需申报薪俸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