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现在国土使用证和房产证已经合二为一,被称为“不动产权证”。
2016年5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包括了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内容,证书上不仅记载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的内容,还增加了镭射区(防伪镭射标签)、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意味着原有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逐步停止发放,统一换成不动产权证书。
1.不动产权证的颁发,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全面落地,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2.不动产权证的办理,需要权利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核、公示等程序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
3.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完成了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工作,但仍有部分地区正在进行过渡期的工作,对于这些地区,原有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在一定期限内仍然有效。
总的来说,不动产权证的颁发,标志着我国不动产权利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政府管理效率,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都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