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最早由英国提出。
企业所得税,又称公司所得税,最早是由英国在19世纪提出的。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英国经济迅速发展,公司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为了筹集政府财政收入,英国政府开始考虑对公司的利润征收税收。最早的公司所得税法案是1802年的《所得税法案》(Income Tax Act of 1802),该法案规定对公司的利润征收一定的税收。这一税收制度后来被其他国家借鉴和效仿,逐渐发展成为全球范围内普遍实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企业所得税的提出和实施,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和公司治理的规范具有重要意义。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有助于国家调节经济,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同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也有助于规范公司行为,提高公司的社会责任感。
1.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公司和其他法人实体,而非个人。这意味着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的一种税收,与个人所得税有所区别。
2.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通常较高,以体现国家对企业的税收调节作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率有所不同,税率的高低也会受到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税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3.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源泉扣缴是指企业在支付给供应商、员工等各方面的款项时,直接从款项中扣除应缴纳的税款;自行申报是指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利润情况,自行计算应纳税款并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