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共有4个地级市。
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总面积约为18.74万平方公里。在吉林省的行政区划中,有4个地级市,它们分别是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和松原市。
1. 长春市:作为吉林省的省会,长春市是吉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长春市历史悠久,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是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工业基地。
2. 吉林市:吉林市位于松花江畔,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和美丽风光的城市。它不仅是吉林省的重要工业基地,也是旅游胜地,以其独特的北国风光和丰富的温泉资源闻名。
3. 四平市:四平市位于吉林省南部,是吉林省的重要交通枢纽和商业中心。四平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辽金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
4. 松原市:松原市位于吉林省东北部,是吉林省新兴的工业城市,也是中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之一。松原市自然风光秀丽,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
吉林省的其他行政区划还包括9个县级市、60个县和20个自治县。
1. 吉林省是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省份之一,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2. 吉林省的地理环境多样,既有广阔的平原,也有崇山峻岭,气候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3. 吉林省是中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尤其是玉米产量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