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金额由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共同决定,具体如下:
计算方式 :以职工本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上限为30,770元,下限为2,030元。
新入职/调入职工 :2024年1月1日后新入职或调入的职工,基数为入职/调入当月工资。
单位与职工比例 :单位与职工比例需保持一致,范围为5%-12%。
特殊单位政策 :经营亏损或缓缴社保的单位,经批准可降低至5%,但不得低于5%。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比例+职工比例),上限为7,384元,下限为204元。
按年度调整,通常为次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最新政策参考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具体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