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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是实发还是应发

发布时间:2025-06-21 08:44:49

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是以应发工资为基础计算的。

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的费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当将职工教育经费作为一项成本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在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时,应以职工的应发工资为基础,而不是实发工资。

应发工资是指职工在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法定扣除项目后的工资总额。这是因为职工教育经费的目的是为了提升职工的技能和素质,促进企业的发展,因此应当以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应当获得的工资收入为计提依据。

具体来说,企业应当根据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如2.5%)来计提职工教育经费。这个比例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的。企业需要按照这个比例,将应发工资总额乘以相应的比例,得出应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

例如,如果某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按照2.5%的比例计提职工教育经费,那么应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就是1000万元乘以2.5%,即25万元。

实发工资是指职工实际到手后的工资,它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如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而低于应发工资。如果以实发工资为基础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可能会低估企业的职工教育支出,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拓展资料:

1.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

2.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3. 企业在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计提比例,并报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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