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过户需通过买卖、赠与或继承等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及材料如下:
签订合同
双方需签订书面合同(买卖/赠与/继承),明确价格、交付时间等条款。已婚需夫妻双方签字,单方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提交申请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房管所)提交申请,填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缴纳税费
根据房屋性质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普通住宅契税一般为1%-3%,非住宅可能更高。
办理过户
税费缴纳完成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证明》,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卖方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结婚证(已婚)、授权委托书(单方办理)。
买方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购房合同(需公证)、单身证明(未婚)。
其他材料 :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书、抵押权同意书(如有)。
非本人办理 :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税费差异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产税费标准不同,需提前咨询。
法律限制 :共有房产需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权属争议房屋禁止过户。
建议办理前通过房管所官网或电话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