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生活服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

发布时间:2025-06-21 08:00:49

是的,根据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按照工资总额的14%进行计提。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例如: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冬季取暖补贴,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困难补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等。

拓展资料: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计算,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五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确保合理、合法、有效。

总的来说,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合法、有效地使用职工福利费,以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生产效率。同时,也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处理,以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温馨提示:
本文【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由作者 山东有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有货号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有货号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