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的医保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要累计缴费满2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在南宁市,医保的缴费年限是按照“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共同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1998年7月1日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工作年限,可以视为医保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则是指1998年7月1日以后,按照规定实际缴纳医保费用的年限。两者相加,男性参保人员需满30年,女性参保人员需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才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医保缴费年限不足,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或者继续按月缴费,直到满足规定的缴费年限。
1.南宁市医保政策的详细规定可以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
2.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可能因个人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获取准确信息。
3.除了医保缴费年限,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还需要满足法定的退休年龄。在南宁市,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0岁(女干部为55岁)。
总的来说,南宁市的医保政策要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要累计缴费满2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希望这个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