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主要基于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能力、购房总价等因素。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以借款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为基础,每满1000元可贷款1万元,不足1000元的部分忽略不计。例如,如果借款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为8000元和12000元,则他们可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2万元。
2.还款能力计算:以借款人和配偶的月收入为基础,每月的贷款月供不超过其月收入的50%。例如,如果借款人和配偶的月收入分别为8000元和12000元,则他们每月的最大贷款月供为1万元。
3.购房总价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购房总价的80%。例如,如果购房总价为100万元,则最高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以上三个条件中,取最低值作为最终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1.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受到最高贷款额度的限制。目前,天津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2.如果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000元,但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那么借款人可以使用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
3.在计算还款能力时,如果借款人的月收入不足以覆盖贷款月供,那么其配偶的月收入也可以纳入计算。
总的来说,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能力和购房总价等因素,同时还需要满足最高贷款额度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