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葆森决定将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更名为“洛阳龙门”的主要原因如下:
足协政策要求
中国足协规定,俱乐部若存在26年以上历史,需进行名称中性化处理,即去除企业后缀和属地名称(如“河南建业”改为“洛阳龙门”),以符合足球管理规范。
避免企业关联风险
更名后,俱乐部与原有企业(河南建业)的关联度降低,减少因企业经营问题对足球事业的影响,同时保留“洛阳”作为地域标识,保留俱乐部历史根基。
保留俱乐部延续性
更名后仍保留“建业”品牌,便于未来政策调整时重新启用原名,降低品牌断裂风险。
股东与管理层意愿
胡葆森作为大股东,明确表示将继续支持河南足球发展,并保持投资。管理层也认为更名是符合足协要求、保障俱乐部长期发展的必要举措。
总结 :改名是足协政策驱动的结果,旨在规范俱乐部命名、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兼顾历史传承与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