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清缴证明和清税证明是不一样的。
税务清缴证明是指纳税人在完成某一段时间内的税收缴纳后,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证明该纳税人已经按照税法规定完成了应缴纳税款的清缴。而清税证明则是指企业在注销、破产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经过税务机关审查,确认其没有欠税、滞纳金、罚款等未清事项后,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证明该企业已经完成了所有税务事项的清理。
1.功能不同:税务清缴证明主要用于证明纳税人已经完成应缴税款的清缴,通常用于企业年审、贷款、产权转移等场合。清税证明则主要用于证明企业已经完成了所有税务事项的清理,通常用于企业注销、破产等场合。
2.出具时机不同:税务清缴证明是在纳税人在某一段时间内完成税款缴纳后,由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则是在企业注销、破产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经过税务机关审查后出具。
3.申请主体不同:税务清缴证明的申请主体通常是纳税人,即企业和个人。清税证明的申请主体通常是企业,即需要注销、破产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企业。
综上所述,税务清缴证明和清税证明虽然都是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但它们的功能、出具时机和申请主体都不同,因此是两种不同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