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房与商品房的主要区别在于产权归属、购买条件、建设标准和配套设施等方面。
联建房,又称联建公房,通常是由多个单位或个人共同出资建设,用于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的住宅。这种住房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 产权归属:联建房的产权通常属于共建单位或个人,因此购买者在购买时可能无法获得完全的私有产权。在一些情况下,购买者可能只拥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2. 购买条件:联建房的购买通常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如必须是共建单位的职工或有特定的工作关系。因此,并不是所有有购房需求的人都能购买联建房。
3. 建设标准:联建房的建设标准可能不如商品房那样高,可能会在建筑质量、绿化环境、配套设施等方面有所欠缺。
4. 配套设施:联建房通常只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可能缺乏一些高端商品房所具备的配套设施,如高端健身房、游泳池等。
相比之下,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面向市场销售,购买者可以获得完整的私有产权。商品房的特点包括:
1. 产权清晰: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后,可以完全拥有其产权,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
2. 购买自由:任何人只要具备购房能力,都可以购买商品房,不受工作单位或特定群体的限制。
3. 建设标准高:商品房在建设标准上通常较高,包括建筑质量、绿化环境、配套设施等方面。
4. 配套设施完善:商品房通常配备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如健身房、游泳池、商场等,能够满足居住者的多样化需求。
1. 联建房的购买者可能无法享受与商品房相同的贷款政策,如公积金贷款等。
2. 联建房的转手难度通常比商品房大,因为产权归属复杂。
3.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联建房的改造和更新也在逐步推进,一些联建房可能会被纳入城市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