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在浙江省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用人单位破产等。
3. 在法定失业期间内,有求职意愿并积极求职。
办理失业保险金的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请:失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失业保险手册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
2. 审核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3. 公示与查询:审核通过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在当地媒体公示,失业人员可查询领取情况。
4. 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1. 浙江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当地失业保险金的最高支付标准确定,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2.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重新就业,应立即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3. 失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