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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收入

发布时间:2025-06-21 10:39:35

会计处理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收入时,应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将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并相应调整其账面价值。

在会计处理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收入时,企业应遵循以下步骤:

1. 确认收入:在投资性房地产出售时,企业应确认出售收益。根据收入准则,当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即企业已将投资性房地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且企业对已收或应收的款项有权利时,即可确认收入。

2. 计量收入:收入应按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存在合同约定价格,则以合同约定价格作为公允价值。

3. 账务处理:

借记银行存款等实际收到的款项。

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按确认的收入金额)。

同时,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

4. 结转损益:如果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应结转到本年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5. 税务处理:根据税法规定,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收入需缴纳相应的税费,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拓展资料:

1. 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方法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 企业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时,如涉及相关税费的支付,应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相应的税费用。

3. 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收入确认和计量,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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