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结构上必须对仗的是中间两联,即颔联(第三四句)和颈联(第五六句)。
律诗是中国古代诗歌的一种体裁,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代。律诗的特点之一就是要求对仗,即字数相等、词性相对、结构相同、意义相关。对仗要求严谨,以增加诗的艺术效果。然而,并非整首诗都需要对仗,而是有所选择的。在律诗的八句中,首联(第一二句)和尾联(第七八句)一般不需要严格对仗,而中间两联,即颔联和颈联则必须对仗工整。
1.律诗的对仗要求:律诗的对仗不仅要求字数相等、词性相对,还要求结构相同、意义相关。例如,上句的动词与下句的动词相对,上句的形容词与下句的形容词相对。此外,对仗的词语在意义上有一定的关联性,如同类事物相对,或表达相近的意思。
2.律诗的结构特点:律诗通常由两个对联组成,每个对联由两个句子组成,即“两句一组,四句一对”。其中,第一联为起句,第二联为承句,第三联为转句,第四联为合句。这种结构使得律诗既有严谨的逻辑,又有优美的韵律。
3.律诗的发展与演变:律诗在唐代达到了巅峰,成为当时诗歌的主要形式。然而,随着文学的发展,律诗的对仗规则也有所演变,例如,宋词中就出现了“词牌”,词牌规定了词的字数、句数、韵脚和对仗方式,使得词的对仗更为灵活。
总的来说,律诗作为一种高度艺术化的诗歌形式,其对仗规则在增加诗的艺术效果的同时,也体现了中国古代文学的高度繁荣和精细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