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的计算需根据建筑类型和结构特点,结合层高、围护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单层建筑
无论高度如何,均按 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若内部有局部楼层(如阁楼),需全部计入。
多层/高层建筑
首层 :按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及以上 :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逐层计算,结构层高≥2.2米的,计算全面积;>2.2米的,计算1/2面积。
坡屋顶/阁楼
净高≥2.1米的部位算全面积;1.2-2.1米的算1/2面积;>1.2米的不计面积。
坡地吊脚架空层:层高超2.2米的,按顶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
按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2.2米的算全面积;>2.2米的算1/2面积。
楼梯间/电梯井
按自然层数计入总建筑面积。
阳台/飘窗
主体结构内阳台(封窗)算全面积;主体外阳台算1/2面积。
飘窗:窗台与室内高差≥0.45米或净高>2.1米的,不计面积。
架空层 :层高超2.2米的,按顶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设备间/公共设施 :如楼梯间、电梯机房等,按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计入部分 :采光井、防潮层、保护墙等不计算面积。
规则差异 :不同地区或建筑类型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实际计算需结合当地规范。
通过以上规则,可系统化计算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确保数据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