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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理论的提出者是弗鲁姆吗

发布时间:2025-06-21 10:33:53

不,公平理论的提出者并非弗鲁姆,而是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JohnStaceyAdams)。

公平理论,又称为社会比较理论,是由亚当斯在1963年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员工的动机和满意度不仅与他们的绝对收入水平有关,而且还与他们相对于其他人的收入水平有关。换句话说,员工会将自己的付出和所得与他人的付出和所得进行比较,如果感到公平,就会有较高的工作满意度和积极性;如果感到不公平,可能会产生消极情绪,降低工作积极性。

拓展资料:

1.公平理论中的“公平”是指个体对自己和他人的工作投入与所得的比较,主要包括两种比较:横向比较(员工将自己的投入和所得与同事进行比较)和纵向比较(员工将自己的现在和过去进行比较)。

2.公平理论强调了个体在工作中的主观感受,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在同样的工作条件下,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积极性可能会有差异。

3.公平理论为组织管理提供了理论指导,管理者可以通过调整员工的待遇,提高员工的公平感,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组织的效率。

总的来说,公平理论是由亚当斯提出的,该理论强调了员工的公平感对其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的影响,为组织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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