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是。年休假的计算并不完全依赖于社保的缴纳年限。
年休假的计算主要参考的是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累计工作年限并不局限于在当前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是包括在所有单位的累计工作年限。
至于社保年限,它主要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权益相关,与年休假的计算并无直接关系。
1.年休假的享受条件: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是指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而非累计工作1年以上。
2.年休假的未休处理:如果员工未休完当年的年休假,单位应根据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年休假的申请:员工应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提前向单位申请年休假。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综上,年休假的计算主要是根据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而非社保的缴纳年限。对于员工来说,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年休假权益,既能保证休息权利,也能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