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居民电价根据用电量分为三档,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档
月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下,电价为0.5224元/千瓦时。
第二档
月用电量181-280千瓦时,电价为0.5724元/千瓦时。
第三档
月用电量28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为0.8224元/千瓦时。
说明 :
该标准适用于实行居民阶梯电价且常住人口5人及以上的家庭。
工商业用电价格未包含在内,需另行查询。
若需计算具体电费,建议结合实际用电量及阶梯划分规则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