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研加分政策如下:
一、加分标准
初试总分加10分
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免试攻读硕士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直接攻读硕士研究生,需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复试。
二、政策限制
专项计划限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
加分不累计
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如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且退役后3年内考研)。
三、申报要求
需在报名时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或普通计划,并在复试前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
四、转换机制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考生在复试调剂环节可互相转换,具体转换条件以招生单位当年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