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所需材料根据居住类型和办理主体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材料
身份证明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办理)
近期照片 :3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二、根据居住类型补充材料
自有住房 (暂住本市户籍或非户籍)
户主需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
若地址与证件不一致,需额外注明实际居住地址
出租房 (暂住非自有住房)
房主需提供房屋合法出租手续(如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部分情况需提供物业公司开具的居住证明
单位集体宿舍 (暂住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需提交单位开具的《暂住证》名册(含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基本信息)
由单位统一申报办理
旅店业单位 (暂住宾馆、饭店等)
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三、注意事项
未满16周岁或行动不便者可委托监护人办理,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劳务证、营业执照等需同时出示暂住证
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将导致办理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