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税率根据房屋用途和租金收入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住房 :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分摊后月租金≤10万元可免征增值税。
非住房 :按5%征收率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 :市区7%、县城/镇5%、其他地区1%(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 :按增值税税额的3%计征。
地方教育附加 :按增值税税额的2%计征。
住房 :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自2001年起暂减按10%税率征收。
非住房 :按20%税率征收。
住房 :无论用途,均按4%税率征收。
非住房 :按12%税率征收。
按租赁合同金额的0.1%贴花,不足1元按1元计征。
增值税优惠 :分摊租金后月均≤10万元可免征增值税,适用于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情况。
附加税费减免 :2022.1.1-2027.12.31期间,个人出租住房可减半征收附加税费。
房产税与个人所得税 :住房与非住房的税率差异较大,需根据房屋性质准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