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不动产登记需按以下步骤操作,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提交申请
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材料准备
需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不动产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土地证);
权属来源证明(如购房合同、缴款凭证)。
实地查看
登记机构对不动产进行现场核查,核实房屋结构、土地权属等信息。
审核与发证
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部分情况需缴纳登记费用(具体金额以当地规定为准)。
时效性 :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逾期可能影响证书领取;
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需为原件,特殊情况可提供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
地区差异 :具体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具有法律效力,未经登记的权利不发生对抗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