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时,应遵循实际成本原则,即投资初始确认时以支付或承诺支付的资产、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适用于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投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被投资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以下是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处理的具体步骤:
1. 初始确认:投资者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实际支付或承诺支付的资产、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投资成本。如果支付的资产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无法直接确定,可以采用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除非发生减值迹象,否则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投资者应按照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
3. 减值测试: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投资者应确认减值损失,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 转让处理:当投资者决定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实际收到的转让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
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投资者不得因被投资企业盈利或亏损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应全额确认,不得以折旧或摊销方式分摊。
当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或控制权时,应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1.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对比:成本法适用于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权益法则适用于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
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的方法:投资者应定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其可回收金额。
3. 长期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折旧方法、减值损失等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