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督、评价和保障。
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督职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部门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法规得到贯彻执行。通过审计监督,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2. 评价职责:内部审计部门对政府部门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评价,包括财务状况、经济效率、内部控制等方面。通过对审计对象的全面评价,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3. 保障职责: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审计工作,保障政府部门的财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高效。同时,内部审计部门还要为政府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4. 提出建议职责: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使政府部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5. 内部控制职责:内部审计部门参与制定和评估政府部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合理性,防止内部风险的发生。
1.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审计范围、程序和责任。
2.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府部门进行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 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