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被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历史沿革
广西在历史上长期作为“广西省”存在,1958年3月正式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将“僮”改为“壮”,寓意壮族成为“强壮、健壮”的民族。
民族构成与主体民族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地区,壮族人口占比最大(约30%),是全区主体民族。根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设立自治区,因此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政策与制度保障
中央政府通过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广西自治权,保障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益,促进区域和谐发展。
名称变更的象征意义
“壮”字的使用体现了中央对壮族发展的期望,强调其作为中华民族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区别于其他以少数民族人口为主的自治区(如内蒙古、新疆等)。
综上,广西的名称既承载历史传承,又反映民族构成与国家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