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的因数中既是质数又是合数的有2和3。
60的因数有1、2、3、4、5、6、10、12、15、20、30和60。在这之中,质数是指只有1和本身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合数则是指除了1和本身外还有其他正因数的自然数。2和3都只有两个正因数,既是质数也是合数。其中,2是最小的质数,也是唯一的偶质数;3是最小的奇质数。
1.质数:质数的定义决定了质数只有两个正因数,即1和本身。质数在数论中具有重要地位,其分布规律是数论中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
2.合数:合数有至少三个正因数,除了1和本身外还有至少一个正因数。合数是自然数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是相对于质数而言的。
3.既是质数又是合数的数:2和3是自然数中既是质数又是合数的数。这是因为它们的正因数只有1和它们本身。
总结,60的因数中既是质数又是合数的有2和3,它们的正因数只有1和它们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