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
专利法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有严格的规定。首先,这项发明必须是新颖的,也就是说,这项发明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没有被公开过,无论是通过出版物、使用,还是以其他方式公开。其次,这项发明必须具有创造性,也就是说,这项发明不能是显而易见的,必须需要技术上的进步。最后,这项发明必须具有实用性,也就是说,这项发明必须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1."新颖性":专利的新颖性要求是指在专利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专利的创造性要求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专利的实用性要求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综上所述,根据专利法规定,只有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才能被授予专利权。这些规定旨在保护真正的创新,推动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