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的步骤如下:
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处签名。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