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收取主要依据合同约定、政府指导价及服务等级标准,具体方式如下:
一、 收费依据与原则
合同约定优先 :物业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可协商确定或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政府指导价约束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地区,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通常为20%),物业公司需在基准价范围内约定具体标准。
服务等级划分 :公共性服务通常按住宅面积分四级收费,一级(1.00-0.80元/㎡)含基础维护,四级(0.15-0.25元/㎡)为简化管理。
二、 收费方式
常见支付渠道 :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现金等,需提供户名、开户行、收款账号。
专项费用说明 :公共设施大修费用通过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不计入物业费。
三、 费用构成
涵盖人员工资、设施维护、清洁绿化、秩序维护等日常支出,具体项目包括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
四、 法律依据与违规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业主应依约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停止基本服务(如水电)催缴。
欠费处理 :逾期未付可催告,仍不支付可诉讼或仲裁,但不得采取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
五、 注意事项
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调整,建议以当地物价局公示为准。
电梯使用费通常按人头或次数收取(如常住人员每月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