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家庭房产数量和贷款记录,具体规则如下:
以家庭为单位
以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家庭单位,统计家庭整体房产数量。
认房又认贷原则
认房 :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家庭名下是否已有住房。 - 认贷 :结合银行征信记录,判断是否有住房贷款历史。
贷款结清后重新贷款
若首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次贷款可视为首套房;若未结清,则按二套房认定。
贷款未结清或存在贷款记录
有未结清的首套房贷款,或存在任何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结清),均按二套房认定。 -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贷款,若贷款未还清,仍属二套房。
全款购房但存在房产记录
即使全款购买且无贷款记录,若房屋登记系统显示名下有房产,再次贷款仍被认定为二套房。
特殊家庭情况
父母名下住房,子女以未成年身份购房;或未成年时购房,成年后贷款。 - 夫妻一方婚前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贷款,若贷款未还清,按二套房认定。
贷款政策 :二套房贷款利率通常高于首套房,首付比例也更高。- 过户影响 :房屋出售并重新登记后,若存在贷款记录,仍可能被认定为二套房。
区域差异 :部分城市可能采用“认房不认贷”模式,仅以房产数量认定,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系统查询 :通过税务系统或房产登记系统核实房产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全导致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