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购房记录、房屋性质及贷款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贷款已结清的情况
若此前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全部结清(包括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再次贷款时均可视为首套。
房屋已出售且无登记记录的情况
若之前购买的住房已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但银行征信系统显示贷款记录,再次贷款仍可认定为首套。
全款购房的特殊情况
若曾以全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即使后续贷款购房,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如贷款结清、房屋注销等),仍可视为首套。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组合的情况
夫妻双方若一方婚前商业贷款购房已结清,另一方公积金贷款购房已出售,婚后共同贷款可灵活认定为首套。
房改房、继承房等例外
通过房改政策、继承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不纳入首套房认定。
政策差异
部分城市(如北京、上海)可能执行更严格的限购政策,需以当地规定为准。
首套房可享受较低首付比例(通常20%-30%)和契税优惠(90㎡以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