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登记是指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将发生的经济业务在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中进行同时登记的一种方法。
平行登记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总分类账:也称为总账,是对企业所有经济业务进行总括分类和记录的账簿,反映企业的总体经济活动情况。
2.明细分类账:也称为明细账,是对企业经济业务进行详细分类和记录的账簿,反映企业的详细经济活动情况。
平行登记的步骤主要包括:首先,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其次,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最后,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1.平行登记的原则:发生一笔经济业务,应在总分类账和相关的明细分类账中同时进行登记;经济业务在总分类账中登记借方金额,在明细分类账中登记贷方金额或反之。
2.平行登记的特征:平行登记既能反映企业的总体经济活动情况,又能反映企业的详细经济活动情况;通过平行登记,可以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有效的核对和控制。
3.平行登记的检查方法:可以通过检查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借贷发生额和余额是否相等,来检查平行登记的正确性。
平行登记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之一,它能够保证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之间的数据一致性,有利于企业对经济业务的准确反映和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