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江苏医保有视同缴费年限。
在江苏,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这部分年限,被视作已经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纳入医保缴费年限的计算中。
具体的视同缴费年限规定,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11号),主要是对1993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在该日期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在1993年10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可视同为医保缴费年限。
1.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需要提供相关的原始工作档案和证明材料,如招工表、调动表、工资单、劳动合同等。
2.如果职工在1993年10月1日后中断过工作,中断期间的工龄不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3.由于各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医保经办机构咨询,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因此,江苏医保确实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这部分年限将被纳入医保缴费年限的计算,有助于他们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