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需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则,具体如下:
个人财产原则
婚前财产原则上归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分割,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
例如: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个人存款等。
协议优先原则
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协议内容需符合《民法典》规定,且以书面形式生效。
共同还贷房产
若婚前房产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即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可主张对共同还贷部分的补偿。
婚前财产增值或贬值
自然增值/贬值部分通常不分割;
因共同劳动、投资导致的增值则视为共同财产。
证据与公平性 :法院会审查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综合考虑经济状况、照顾家庭等因素,保护弱势群体。
特殊补偿 :如军人复员费、长期分居期间独立财产等,可能按共同财产处理。
证据要求 :主张财产归属需提供购买凭证、赠与协议等书面材料。
法律变更 :《民法典》实施后,婚前财产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即可生效,且可明确约定部分财产转为共同所有。
总结 :离婚时婚前财产以个人财产为主,但需注意共同还贷、协议约定等特殊情况。建议通过律师协助处理复杂案例,确保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