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居民用电电价根据阶梯式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基础电价
第一档 :月用电量0~230千瓦时,电价0.4983元/千瓦时
第二档 :月用电量231~420千瓦时,电价0.5483元/千瓦时
第三档 :月用电量421千瓦时以上,电价0.7983元/千瓦时
合表用户电价
合表用户(如多户共同分摊)电价为0.5330元/千瓦时
峰谷电价(可选)
部分区域实行峰谷时段差异化电价,高峰时段(8:00~22:00)电价略高,低谷时段电价较低,具体标准需以供电部门通知为准。
说明 :
以上标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2025年最新政策仍沿用该标准。
若涉及出租房或特殊区域(如殿前、林后),可能存在额外收费,但居民用电基础电价不变。
建议通过厦门供电营业厅或“厦门本地宝”微信公众号查询实时电价及政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