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主要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管理。
在中国,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包括:对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和利用等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排放、运输、消纳和利用建筑垃圾的行为,制定和实施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等。
乱倒建筑垃圾不仅影响城市环境,还可能引发安全隐患。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若发现有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举报。
1.建筑垃圾的定义: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拆除、修缮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2.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填埋、堆肥、焚烧、回收利用等。其中,回收利用是优先考虑的处理方式,可以通过破碎、筛分、磁选、重选等工艺,将建筑垃圾中的有用成分分离出来,用于生产再生混凝土、再生砖瓦、再生骨料等产品。
3.建筑垃圾的管理要求: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和利用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许可制度,并接受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