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鹏在案件中未获死刑的主要原因如下:
案件性质为婚姻家庭纠纷
法院认定其杀人行为源于夫妻矛盾,属于家庭内部纠纷范畴,结合具体案情后决定暂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存在自首情节
吉星鹏在行凶后主动报警并配合调查,法院认为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宽处理。
未获被害人家属谅解
被害人亲属未对吉星鹏的行为表示谅解,法院认为这是加重其刑罚的重要因素。
司法政策导向
根据相关司法标准,对于因家庭矛盾引发的严重暴力犯罪,若存在自首、未获谅解等情节,可适用死缓制度,为被告人保留改过机会。
综上,法院在权衡案件性质、被告人态度及家属意愿后,依法作出死缓判决,而非直接判处死刑。